上水擲磚案兩青年控誤殺罪
陪審團商議7小時裁定不成立

上水擲磚案兩青年控誤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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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水示威期間政見不同人士互擲磚塊,導致年約70歲清潔工頭部重創死亡,兩名青年被控誤殺罪、暴動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共3項罪名,兩男5女陪審團退庭商議近7小時後,一致裁定首被告劉子龍及次被告陳彥廷誤殺罪不成立。

政見不同人士互擲磚塊 死者頭受創

據報道,陪審團以6比1裁定劉子龍有意圖而傷人罪不成立,以5比2裁定陳彥廷有意圖而傷人罪不成立。暴動罪方面,陪審團以5比2裁定劉子龍暴動罪成立,以6比1裁定次被告陳彥廷暴動罪成立。案件押後至下周五判刑。

案情指,2019年11月,當時年屆70歲的食環署外判清潔工羅長清,在上水北區大會堂外被人用磚塊擲斃,六旬男子亦遇襲左眼受傷。兩名曾為同學的青年各被控謀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罪,案件在兩男五女陪審團席前開審。

涉案傷者持鐵通爭執 遭次被告斬傷

控方指出,案發時61歲的男子X在案發當日原外出準備上班,後因路面有路障,沒有交通工具而回家,並折返事發現場,並在馬路上手持鐵通與他人爭執,片段則拍到次被告左手舉起一把鋸斬向X的大腿,X隨後被3人圍住。另有片段亦拍到一名不知名者向羅長清投擲磚頭,羅被擊中向後倒地,其後被人抬到路旁。

控方透露,警方事後在次被告的手機搜證,找到次被告和其胞兄的語音信息,其中一把聲音說「今日你哋咪劈嗰個阿伯呢,後尾話佢生存渺茫,應該無得救」。另一把聲音回覆「佢咩事生存渺茫?」

法官杜麗冰:證據不足以支持謀殺罪

據了解,死者羅長清在被磚塊襲擊後,救護車在中午12時到場,發現他躺在北區大會堂外,左額腫起,送院後醫生發現瞳孔放大、嘔吐、昏迷、失去知覺,頭部受傷引致硬腦膜下血腫,左肩瘀傷,翌日宣告不治。

被告劉子龍(19歲)及陳彥廷(18歲)被控於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謀殺羅長清。二人另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上水龍運街北區大會堂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意圖使男子X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以及參與暴動。

法官杜麗冰6月向陪審團表示,她早前聽取雙方律師陳辭後,認為案中的證據不足以支持謀殺罪,因此原本控告兩名被告的謀殺罪,會改以誤殺罪取代。

編輯: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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