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稱流亡 擬潛逃台灣被捕
警披露示威中槍青年藏工廈

曾稱流亡 擬潛逃台灣被捕
 警披露示威中槍青年藏工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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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9年10月1日荃灣暴動現場遭警員槍傷的中學生曾志健,事後被控暴動罪及兩項襲警罪,他於前年12月22日未有如期現身法院,法庭最終應控方要求發出拘捕令。其後有海外組織代曾志健發聲明,指曾志健正在流亡,但沒交代身在何處。消息指,曾志健昨早涉嫌與三人企圖在西貢黃石碼頭坐快艇潛逃台灣時被捕,今日在區域法院提堂。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押後至9月13日再訊,期間曾志健需要還押。

事前搜集情報 警國安處暗中調查

有報道指,曾志健與另外3人於昨早8時許,從西貢黃石碼頭欲乘坐快艇潛逃往台灣。事前已搜集情報的警方國安處暗中調查,昨日當場拘捕曾志健等人,把4人帶往警署調查,據悉不准保釋。警方回覆查詢時,指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昨日在西貢拘捕一名21歲男子,他因沒有按照法庭的指令歸押而被拘捕,案件將於今日在區域法院提堂。

據了解,若被告在保釋期間有意圖潛逃,涉嫌違反法庭保釋條件,警方會盡快帶被告上庭,要求取消被告保釋,法庭聽取被告意見,若不接納並認為被告意圖潛逃證據充足,會即時取消擔保,還押被告直到下次上庭。若控方加控被告違反法庭保釋條件,一般會待被告的原有控罪裁決後,法庭再一併處理。

警:助離港組織如「吃人血饅頭」

警方國安處今日下午交代案情,指涉案4人年齡16至24歲,分別涉及暴動以及非法集結案,均缺席審訊棄保潛保,被法庭通緝。警方指有社交頻道成員游說他們潛逃離開香港 ,但要繳交費用。 4人前年10月曾到美國駐港領事館尋求庇護被拒,之後首先窩藏在荃灣的工廈單位,一年間完全沒有外出,間中有食物充飢。

4人要不時轉移窩藏地點,被放於紙箱當作貨物運到另一藏身地點,而且不會獲告知下個目的地,他們至少被轉移到3次,有人不斷向他們苛索偷渡費,一共付出40多萬元。4人去年起更只能自費買乾糧充飢,直至被警方拘捕時,頭髮披肩、相當消瘦。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承諾協助離港的組織曾要求他們拍攝片段,訴說自己慘況籌款,但4人最終未收到款項;組織部分成員則自行潛離香港,卻從未成功協助任何人離開香港,如同「吃人血饅頭」,立心不良,呼籲有相同的經歷的人通知警方。警方透露會繼續調查案件,目前有近10名目標人物。

編輯: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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