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接受申請
推約二千伙「不受歡迎」單位

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接受申請
 推約二千伙「不受歡迎」單位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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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昨日起接受申請,將提供約2000伙「不受歡迎」公屋單位,例如凶宅或鄰近垃圾房等單位,截止申請日期為8月8日,最快9月揀樓。據報在公屋輪候時間增至6.1年下,計劃成公屋申請人「捷徑」,部分市區公屋凶宅因此漸趨搶手,去年度就錄得逾六萬宗申請,即成功率只有約3%。

部分單位為凶宅 住⼾可享租⾦寬減

新一期「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推出約2000個「不受歡迎」公屋空置單位,9月開始編配流程,往年該計劃均有多個凶宅單位及位置欠佳的公屋單位,部分成功申請者享有租金優惠,租戶在租約生效起3年內不能申請調遷,住滿3年才有機會獲編配其他單位。

據了解,「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所推出的單位分布於各區的公共屋邨。部分單位無論在環境、交通、社區服務、購物及醫療設施等⽅⾯均屬理想,當中有部分單位曾涉及不愉快事件,⼜或層數、座向、以⾄單位的設計等較為遜⾊;凡願意入住「有效空置期」達12個⽉或以上的租⼾可享有租⾦寬減,寬減視乎單位有效空置期⽽定。

去年度推二千伙 錄逾六萬宗申請

資料顯示,過去5年「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可供揀選單位約1100個至2000個,所有單位均已被申請者所揀選。僅去年度「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就錄得約6.08萬宗申請,當中1人申請者佔逾半數,約有3.19萬宗;至於二人或以上家庭申請者接獲大約2.89萬宗申請。

葵青區議員郭芙蓉向傳媒表示,有市民因不堪天台棚屋環境惡劣,情願揀選兩度有人去世的公屋單位,「近年特快公屋編配單位都不是賣剩蔗,往往要抽籤才入住到」,但也有街坊反映凶宅及普通公屋單位被人濫用,包括丟空、作貨倉,甚至用來做「一樓一」。

房署回應表示如證實濫用公屋,署方可在不予警告下終止其租約及收回其單位,因濫用公屋而成功收回單位的個案,過去5年,平均每年約300多宗。因違反條款而被終止租約的前租戶及其18歲或以上的家庭成員,由終止租約日期起兩年內,不合資格申請公屋,而日後亦不會獲編配至地理位置、樓齡和樓層比其之前較佳的單位。

編輯:YS CH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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