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灣河搶槍案兩被告罪成
官:激發他人 警開槍合理

西灣河搶槍案兩被告罪成
 官:激發他人 警開槍合理 西灣河搶槍案兩被告罪成 官:激發他人 警員開槍合理
字體大小
AAA
分享

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當日,交通警員在西灣河清路障及驅散示威者期間,據報生命受威脅情況下開槍,擊中一名青年。中槍青年周柏均和另一名學生胡子鍵被控企圖搶槍和阻差辦公兩罪,法官謝沈智慧29日於區域法院裁定,兩人全部罪名成立,保釋被撤銷須即時還柙。案件押後至10月10日判刑,等候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

可能激發其他人 令情況不可收拾

兩名被告依次為周柏均(21歲,IVE學生)及胡子鍵(20歲,大專生),二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A;及企圖劫去A的一支警槍。周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A的合法羈押逃脫。

法官裁決時指,案中警員是誠實可靠證人,而事發時警員A受到兩名被告及其他2人前後夾擊,A曾拔槍要求他們離開不果,首被告更繼續步近並伸手,考慮到A受圍攻,他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而選擇開槍,是完全合理的做法,並非如辯方所說使用過分武力。

法官認為,要求警員逐格解釋被告的每一個動作和背後心理,是吹毛求疵、不切實際,辯方大律師只集中陳述某個片段的截圖,無視其他現場環境因素。雖然被告手無寸鐵,但有關行為可能激發其他人,令情況不可收拾,認為警員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編輯:Sun

閱讀更多:

刺警案青年被判囚7年9個月 法官:訴諸武力不能解決分歧

老翁街站自認「有份打」 涉參與721元朗暴動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