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記鎅木廠清場限期已過
甯漢豪:政府賠1400萬不再押後

志記鎅木廠清場限期已過
 甯漢豪:政府賠1400萬不再押後 甯漢豪(小圖)指政府已按機制,向志記鎅木廠賠償1,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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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70年歷史、位於上水古洞北的志記鎅木廠收地期限於日前屆滿,政府要求木場遷出,惟負責人拒絕交場,並呼籲政府多寬限兩個月。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強調地政總署已多次延遲收地限期,再推遲亦無意義,並指已根據機制向木廠給予1,400多萬元補償,且古洞北由明年起會有私人樓宇及公營房屋陸續落成,故不會再作寬限。

志記鎅木廠的收地限期於周二(13日)屆滿,地政總署人員攜同賠償支票收地,但木廠負責人不願交出場地,並希望當局能給予寬限期清理木材,署方職員無奈離去。甯漢豪對此表示,早幾年已通知有關木廠要遷出,因木廠位置是政府古洞北新發展區第1階段的發展地方,此階段私樓會在2023/24開始陸續落成,公營房屋就在2026/27年陸續建成,當局有需要在有關土地進行基建配套,故不會再作任何寬限,地政總署人員將進場清拆。

分批將木材送到Y·PARK

甯漢豪強調已按機制賠償約1,400萬元,明白個別營運者想另找地方繼續營業,直言如營運者在規劃或土地行政方面需要政府協助,政府一直表示願意協調,但她強調前提是一定要雙方都積極配合,指木廠一方面不願搬走,另一方面又說想繼續另找地方經營,有點自相矛盾,當局很難跟進。至於處理木材方面,甯漢豪稱已與環保署溝通,地政總署與環保署職員屆時會分批將木材送到Y·PARK(林‧區),政府會檢視有關木材如何重用,強調不會送到堆填區。

編輯:C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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