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僭越陪審團功能犯錯「放生」毒犯
高院女法官金貝理突然請辭

涉僭越陪審團功能犯錯「放生」毒犯
 高院女法官金貝理突然請辭 司法機構證實金貝理已請辭,預計明年8月正式離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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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原訟庭法官金貝理(Audrey Patricia Campbell-Moffat)去年10月審理一宗案件時被高院上訴庭和終審庭批評犯錯,包括錯誤僭越陪審團功能,以及撤銷一名販毒案被告的離境限制,「放生」販毒案疑犯,引起極大爭議,律政司近日上訴,終審法院判案件發還重審。昨日(16日)有報導指,金貝理約在今年8月已向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請辭,由於提早退休需要1年通知期,故她將於明年7月正式離開司法機構。

金貝理在今年8月向張舉能提出請辭時,正於上訴庭處理她負責其中的機場販毒案裁定表證不成立的上訴。有關惹爭議的案件涉及一名英籍男子,他3年前由巴西經瑞士抵港後,被香港海關查獲藏有市值近500萬港元的可卡因,被控販毒罪。高等法院審案時,金貝理突然要求以「案中案」方式,將控辯雙方都同意呈堂的WhatsApp對話裁定為不可呈堂,其後單單基於該理由,便接納被告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被裁定犯錯致「公義受挫」

律政司即時表明會向終院上訴,金貝理仍堅持批准被告在等候上訴期間離港,最終被告兩日後已去如黃鶴。終審法院周一(14日)頒下判詞,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指金貝理僭越陪審團職能,並犯了法律錯誤,被告在可能定罪之下離港,致「公義受挫」,不符公眾利益,下令案件發還至另一法官席前重審,並指示原訟庭可以發出拘捕令,但因被告已離港,控方難再起訴。

曾選擇延遲退休至70歲

金貝理1956年在英格蘭出生,1987年及2000年分別於英格蘭及威爾斯和香港獲大律師資格,2013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2016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高院原訟庭法官。司法機構發言人指,現年65歲的金貝理,根據《司法人員(延展退休年齡)(修訂)條例》的規定,選擇了延展退休年齡至70歲。根據規定,在1987年7月1日或之後受聘,並受延展退休年齡安排規限的高等法院法官,可於年屆65歲或之後自願提早退休。金貝理按照有關條例,在本年8月初通知終院首席法官,她將於2023年8月提早退休。

編輯:C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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