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情理合約》保障權益
智力偏低苦主撤銷15萬元健身合約

《不合情理合約》保障權益
 智力偏低苦主撤銷15萬元健身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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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及美容等行業預繳式消費陷阱投訴個案多,消委會提醒市民,可運用《不合情理合約》保障自身權益,曾有中五學歷及智力偏低的苦主,被健身中心銷售員誘使簽署價值逾15萬元的合約,過程中涉及「護送」到櫃員機提款,並威逼立即使用健身設施,導致合約中的7日冷靜期失效。法庭最終裁定合約不合情理,健身中心須撤銷合約並退還金額。

苦主關先生智力偏低,學歷為中五程度,本身沒有購買健身會籍的經驗,但有商戶銷售員誘使他到健身中心,要求簽署價值逾15萬元的健身會籍及個人訓練合約。儘管苦主起初拒絕,但銷售員聲稱已填上資料,並催促及「護送」他到櫃員機提款,並按商戶預設的台詞錄音表示自願付款。合約載有7天冷靜期條款,但當中有字體細小及含糊不清的條款提到當顧客使用健身設施時,冷靜期便會失效,職員即時要求關先生試用健身器材,雖然他一度拒絕,但在職員堅持及逼於壓力下,最終在教練陪同下使用器材約10分鐘。法庭裁定有關合約實屬不合情理,因此裁定商戶採用不誠實的策略,須撤銷合約並退還已支付的金額。

須通過漫長及昂貴的民事訴訟

另一苦主岑小姐的信用額低、財政緊張,但職員明知她的情況仍游說延長及升級美容會籍,在不足10日內支付逾48,000元購買共267次療程。其合約條款包括︰已支付的款項不獲退還、商戶可隨時修改規則並毋須通知、商戶在任何爭議獨享解決權。法庭同樣裁定有關合約實屬不合情理,惟認為商戶已說明整個合約的費用、支付方式及治療次數,並無證據表明支付金額過高,因此裁定毋須撤銷整份合約,僅不准執行不合情理的條款,若商戶繼續履行合約,苦主無權要求退款。

消委會指《不合情理合約》條例可應用在各行各業的合約,包括金融、時光共享等合約爭議。惟根據案例,商戶須應知悉及故意利用消費者處於弱勢的議價地位,促成不合情理的交易,單純不公平條款及或消費者處於弱勢,未必足以構成不合情理。消委會提醒市民,由政府撥款成立、消委會作為信託人的「消費者訴訟基金」,在提供法律協助予消費者的受助案件中,並不時引用《不合情理合約》,成功爭取公義的審判結果;惟消費者須通過漫長及昂貴的民事訴訟,未必一定可獲預期的結果。根據消委會數據,近年涉及合約爭議的投訴,2019年最高達900宗,其後逐年下降,隨後兩年分別為737宗及673宗。若今年首11個月與去年同期比較,更由614宗減至399宗,下跌約35%。

消委會指《不合情理合約》可理解為「不按良心所做之事」,不一定涉及不誠實、欺詐或蓄意等不當行為,亦不受法例的傳統概念所約束。法庭在衡量個案是否不合情理時,將根據以下5項考慮因素作出判決,例如拒絕合約強制執行、修改或限制適用範圍。

1. 消費者與商戶之間的議價實力
2. 條款為保障商戶合法權益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3. 消費者對條款的認識
4. 商戶有否施加不當的影響或不公平的手法
5. 消費者從其他商戶獲得類似貨品或服務的可能性及所需付款額

信用卡回贈比率差距大逾26倍

另外,消委會今年10月至11月期間,向20間信用卡發卡機構查詢,並檢視1間銀行的相關網頁,發現現金回贈比率可相差逾26倍,部份限時現金回贈計劃的兌換率普遍較恆常計劃優惠,但一般有較多附帶條件,建議消費者可根據個人消費喜好及習慣,選擇合適的信用卡簽帳計劃,並審慎理財,不要盲目追求簽帳獎賞而過度消費。消委會又指即使是同一間發卡機構,不同信用卡的現金回贈比率都有很大的差異;並提醒消費者,選擇信用卡時,要細心留意相關獎賞計劃的細節。據消委會投訴數字,今年首11個月共收到26宗信用卡投訴,較去年首11個月的9宗增長189%,即近兩倍。

編輯:C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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