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擬禁移居港人遊行及受訪
學者憂「寒蟬效應」咁諷刺?

1 年前
台灣擬禁移居港人遊行及受訪
 學者憂「寒蟬效應」咁諷刺? 台灣昨日發佈「港澳居民不得從事活動一覽表」,竟禁止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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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BBC報導,台灣移民署昨日(3日)發佈的「港澳居民不得從事活動一覽表」,當禁止行為竟然包括「遊行」及「接受媒體邀請」等,令人譁然。

新發佈的「不得從事活動一覽表」,禁止行為「九不得」包括遊行、助選、接受媒體訪問發表意見以及窺視軍事基地、賣淫、買春、販毒等。事件引發港台等地關注後,台灣陸委會昨回應稱,港澳居民來台須遵守台灣法律,移民署當晚已移除該公告頁面,未來有無類似列表供港澳居民參考,尚在討論中。有移民公司負責人指以往見過類似的清單,不過是針對大陸觀光客,台灣民進黨政府一直聲稱會支持港人,卻再一次被揭言不符實。報導中指公告未寫明法律依據、罰則和「港澳居民」定義,目前不確定是僅限於在台短暫停留的入境人士,還是包含在台灣持有居留身份的港澳人士,文件目前已被下架。

「沒有法律效力但有恐嚇效果」

BBC採訪台灣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他質疑該公告的法律依據,並稱「沒有法律效力但有恐嚇效果」。廖元豪指港澳人士歸《港澳條例》管理,外國人歸《入出國及移民法》管理,後者可作補充。「《入出國及移民法》保證了合法集會遊行這個權利,《港澳條例》從頭到尾根本沒有這個規定,那你怎麼能說人家不能參加集會遊行,這個說不通。」廖元豪認為這可能引發在台居留港澳人士寒蟬效應,害怕移民署拒絕續期簽證或居留證而噤聲。

港澳居民不得從事活動一覽表內容:

1. 不得參加選舉造勢活動或助選活動,如上台發言、隨車遊行。

2. 不得參加政治性質公眾活動,如:遊行、抗爭、演說、發放傳單。

3. 不得進入軍事國防地區。

4.不得進入國家實驗室、生物科技、研發或其他重要單位。

5. 不得至各軍事基地、要塞堡壘窺視、拍照或攝影。

6. 不得從事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危害社會秩序之行為,如賣淫、買春、賭博、買賣毒品。

7. 不得未經許可從事工作,如:短期契約工、模特兒走秀。

8. 不得接受媒體邀請,上電視(廣播)節目發表意見,如:CALL IN節目。

9. 不得違反其他法令有明確規範之行為,如: 刑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反滲透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政治獻金法等。

編輯:C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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