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立克穀物等餵B女致營養不良
廚師父稱無錢買奶粉被判守行為

1 年前
好立克穀物等餵B女致營養不良
 廚師父稱無錢買奶粉被判守行為 未婚情侶「生女未考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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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情侶涉嫌向僅36周大的女兒以穀物、好立克及阿華田等作替代品餵食,導致女兒出現嚴重缺水、營養不良等,兩人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件昨(13日)於觀塘法院再訊,男被告同意案情後,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他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並撤銷控罪;女被告則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4月27日審訊,其間續准保釋。

女被告W. H. Y.(23歲)及男被告F. S. L(33歲,廚師)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虐待或忽略罪,指他們於2021年5月14日與2021年12月16日之間,在藍田某樓單位,身為超過16歲的人士而對一名低於16歲的兒童,即X負有管養、 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忽略該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她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因交租無錢買奶粉及帶乘車覆診

男被告承認的案情指,他和女被告是未婚情侶,育有兩名兒女,包括僅出生36周的小女兒X。他們在2021年5月起,曾先後5次帶X到聯合醫院新生嬰兒科治療,同年11月,社署社工開始跟進其家庭狀況。社工在第6次家訪時,發現女嬰反應緩慢;第7次家訪時更觀察到她仍然是反應緩慢和手腳冰冷,隨即送到醫院的深切治療部治理,診斷出她有一連串健康問題,其中有嚴重缺水、急性腎臟損傷及一定程度的營養不良等,以致體重下降。

兩名被告在同年12月尾被捕,男被告在警誡下說出「我啲錢用晒嚟交租,先無錢買奶粉畀個女食」,並承認隨着嬰兒奶粉用光而減少餵食奶粉的頻率,改用穀物、好立克及阿華田等代替,以及承認出於疏忽而令其女兒缺水,而且因沒有錢乘車而錯過到醫院覆診。直至2022年1月時,女嬰的情況才變得穩定。

女被告則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4月27日審訊,控方將傳召3名證人。裁判官將案件排期至4月27日再訊,其間女被告續准擔保外出。

編輯:C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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