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餐廳貼告示拒確診者堂食
朱敏健:或違歧視條例

1 年前
有餐廳貼告示拒確診者堂食
 朱敏健:或違歧視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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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確診者的隔離令撤銷後,有部分私家醫生診所拒絕為患者診治,有食肆亦貼告示不接受確診者堂食。平機會主席朱敏健表示,相關做法可能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但如果提供服務或會造成很大的困難,就未必屬於違反條例。

朱敏健:新冠可被視為殘疾

朱敏健在商台節目上表示,根據《殘疾歧視條例》,新冠疾病可以被視為殘疾,如果服務提供者因為顧客有殘疾而拒絕提供服務,就有可能觸犯法例,但如果差別待遇是合理和必要,就可能獲得豁免。

朱敏健指,服務提供者的差別待遇需要是合理及必要性質,包括視乎服務提供者的環境。他說現時防疫措施變得寬鬆,相信醫務所要有合理解釋拒絕診治新冠患者會相當困難。他舉例普通科診所,以沒有新冠口服藥為由拒絕診症會較困難,但如果是其他專科,就相對較易達標。

朱敏健又指,如果食肆貼告示表明不招待新冠患者堂食,違反《歧視條例》的機會就較大。但他認為食肆負責人一般難以知道顧客是否確診,相關討論「相當理論性」,因此毋須過分擔心會違法。

建議確診顧客買外賣可接受

朱敏健在港台節目上補充,如果食肆建議確診的顧客購買外賣則可以接受,至於為確診者劃分堂食的餐區,就要視乎理由是否為了方便管理、該餐區有無構成較差待遇。

他又指,餐廳以保護員工及其他食客為由拒絕確診者堂食,可能較易作為「合理理由」,但就未必屬於「必須」性質,要視乎餐廳有無其他防疫措施,包括員工是否有接種疫苗、工作時佩戴口罩、現場通風系統等。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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