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入境管理局表示,為便利港澳大灣區人才從事科技學術交流活動,自今個月20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其中傑出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5年的人才簽注。
傑出人才有效期5年
人才簽注持有人可在有效期內,多次往來港澳地區,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過30天。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六類內地人才可以申請,包括傑出人才,即對灣區建設發展作出重大突出貢獻或急需的頂尖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5年的人才簽注。另外亦涉及科研、文教、衞健等人才,可申辦有效期3年的人才簽注。法律及其他類別人才可申辦有效期1年的人才簽注。
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指推出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是深入貫徹中央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決策部署,服務促進高水平開放,促進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深化內地與港澳交流合作的創新舉措。政策將有力促進灣區人才、技術等要素便捷高效有序流動,為內地和港澳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活力新動能。特區政府歡迎這項新措施,認為可促進香港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便利人才在香港匯聚交流,會繼續與內地保持緊密溝通,進一步推進大灣區人才交流和互動。
編輯:C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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