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8人暴動罪成
分別判囚42至57個月

1 年前
理大衝突8人暴動罪成 
 分別判囚42至5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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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7日起理工大學爆發激烈示威衝突,有市民攻擊警方防線,試圖「圍魏救趙」分散警力。213人在油麻地被捕,其中6名被告人於審訊前認罪,另外2名被告則經審訊後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今日(25日)8人分別被判處監禁42至57個月。

8名被告包括7男1女,被告陳卓賢(21歲)及黎鈞堯(28歲)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張綽元(21歲)、張凱𦲀(22歲)、馮興榆(24歲)、劉沛彥(24歲)、梁俊傑(25歲)及梁剛瑋(24歲)在開審前認罪。控罪指,各人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兩人潛逃法庭已發出拘捕令

法官以監禁5年作為量刑起點;黎鈞堯身上只有手套,沒有其他裝備,故以4年9個月為起點。除陳和黎以外,各認罪被告均獲減刑。法官另考慮到各人年輕、無案底、因一時衝動而犯案等,再酌情扣減3個月。同案被告陳亮儒(24歲)、鄭偉樂(18歲)及洪主龍(21歲)早前潛逃,法庭已發出拘捕令。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祟禮在庭外表示,警方當日行動中拘捕213人,均落案起訴暴動罪,分17案處理,至今有68人定罪。他強調,市民擁有言論、新聞、集會和遊行的自由和權利,但市民進行上述活動時,須遵守香港法律,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集會出現非法或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必定果斷將違法者繩之於法,以保障市民財產及公眾安全。

記者: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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