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職業性失聰補償金額
調高至最高逾350萬港元

1 年前
法定職業性失聰補償金額
 調高至最高逾35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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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公布,香港工傷及職業病補償4月13日起調高,職業性失聰人士最高可獲350萬港元補償。立法會是於3月15日通過三項決議,調高《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著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及《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合共18個補償項目的金額,三條條例每兩年會視乎情況調整一次。

共18個補償項目金額調高

隨著今次調整,共18個補償項目金額調高,增幅介乎2.18%至19.05%。當中未滿40歲患職業性失聰人士,調整後將獲最高補償逾350萬港元。

調整後,因工受傷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訂明職業病的僱員或已故僱員的家屬;罹患肺塵埃沉著病或間皮瘤的人士或因該等病死亡人士的家屬;以及罹患職業性失聰的人士都將受益。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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