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修訂職安健條例
孫玉菡:新罰則大幅提升阻嚇性

11 個 月前
立法會三讀通過修訂職安健條例
 孫玉菡:新罰則大幅提升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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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修訂職安健條例,其中經循可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監兩年及罰款1000萬元,簡易程序罪行的檢控時限則由現時6個月增至9個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提高罰則可令資方知道做不好安全措施,需付出更大代價,增加阻嚇性。他又指,修例後在宣傳推廣及巡查方面仍有大量跟進要做。

孫玉菡:職安健的罰則及架構已大大提升

孫玉菡在港台節目表示,今次修例目的是要大幅提升阻嚇性,遇到嚴重案件有足夠時間蒐證,新修訂罰則由目前最高罰50萬元增加至1000萬元,雖較最初建議的5千萬元為低,但已與現有法例的最高罰則看齊,亦與其他地方相若,新修訂的9個月檢控時限亦是足夠的。

孫玉菡指出,由於修例牽涉層面多,考慮到本港以中小企營運較多,當局同時要修訂其他600多條有關職安健的罰則,相信有關職安健的罰則及架構已大大提升,希望修例後對於改善職安健有大幫助。

稱職安健工作永遠沒有終點

孫玉菡又指,通過修例後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在本星期五刊憲後,新的罰則由下星期五起適用,之後要做大量宣傳教育及推廣等工作。

孫玉菡又在商台節目強調,職安健工作不會停,亦永遠沒有終點,要真正改善職安健情況,單靠提高罰則仍不足夠,需要以一個「組合拳」形式去做,除了加強推廣安全意識,亦鼓勵業界善用科技,探測意外危機,及早作出預防工作,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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