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持部分住宅項目大量業權
消委會:業主難通過物管決議

11 個 月前
發展商持部分住宅項目大量業權
 消委會:業主難通過物管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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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發表物業管理費研究報告,指受訪業主每月支付管理費介乎200元至3700元,平均約佔家庭每月收入的7.4%,並預計管理費將普遍持續上升。消委會又指,發現部分住宅項目中,發展商持大量業權,住宅業主業權份數佔整體不足一半,令住宅業主難以籌集足夠的份額以通過物業管理的決議。

受訪業主平均每月支付1108元管理費

消委會表示,訪問了過千名業主,他們每月支付200至3700元管理費,平均每月支付1108元,或每呎2.7元,平均佔家庭每月收入7.4%。消委會預計,隨著樓宇日漸老化,管理費普遍將持續上升。消委會又推算,本港住宅市場的物業管理服務總收入估計達到551億元,約佔本地生產總值2%。

消委會研究又發現,發展項目的公契及售樓書雖然有披露業權份數及管理份數的分配,但在文件中均找不到有關決定份數分配的計算方法。消委會指,在249個審視的發展項目中,有5個項目的住宅業主持有的業權份數總數不到50%,導致住宅部分的業主難以籌集足夠的份額以通過物業管理的決議。消委會指,部分住宅發展項目的發展商持有大量業權,包括未售出單位的業權,從而對重大的物業管理事務,擁有決定權,例如成立業主立案法團、解僱物管公司等。

97%受訪業主表明不會考慮加入業主組織

消委會分析發現,在審視的發展項目中,75%的公契經理人,即公契訂明的首個物管公司,這些公司普遍與發展商有關連。消委會認為,若發展商決定將少於50%的業權份數分配給住宅業主,同時委任有關連之物管公司為公契經理人,可能會引起潛在利益衝突的擔憂,當主要持份者行使影響力干預特定的物業管理決定時,可能會導致沒有話事權的住宅業主需要承擔更高的費用。

消委會又指,有97%受訪業主表明不會考慮加入業主組織,建議提高業主組織成員的津貼額,並推出嘉許計劃,表揚業主組織成員推廣良好物業管理的努力。而由2012至2022年,消委會共接獲694宗與物業管理有關的投訴個案,大約五成與「價格或收費爭議」相關,主要涉及份數分配、樓宇某些地方是否公用部分、費用分攤是否公平等問題。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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