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聘英狀提司法覆核被拒
法庭:對國安委無司法管轄權

11 個 月前
黎智英聘英狀提司法覆核被拒
 法庭:對國安委無司法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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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兩次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律政司宣佈全國人大釋法不影響其聘外國律師Tim Owen,並要求撤回國安委指聘Tim Owen構成國安風險的決定,高等法院今日頒判詞駁回兩宗申請。

法官在判詞中指,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2條及第14條,國安委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監督,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香港法院作為地方行政區域的法院,在憲制上不具備處理相關事宜的資格及能力,亦無相關培訓或專業知識去處理,認同香港法院被摒除對此的司法管轄權實屬合乎邏輯。

法官:可受司法覆核有違保密規定

法官亦指,國安法禁止公開與國安委工作有關的信息,如國安委工作可受司法覆核,信息便無可避免需要公開,有違保密規定之目的。國安法以清晰且絕對的用語規定了法院司法管轄權的界線,認為黎智英試圖以司法覆核方式質疑國安委決定越權是完全錯誤。

黎智英提出的司法覆核,還要求撤回香港國安委和入境處拒絕Tim Owen的工作簽證申請的相關決定。法官認為入境處處長依循國安委的決定拒批簽證,亦是根據國安法合法行使權力。黎智英被控串謀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已排期在9月25日開審。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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