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申請禁播《願榮光》案
高等法院下周五頒布書面裁決

9 個 月前
律政司申請禁播《願榮光》案
 高等法院下周五頒布書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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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與反修例事件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非法行為。案件今日(7月21日)在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法官將於下周五(7月28日)頒布書面判詞。

禁制令只限制在港人士

禁制令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任何作出禁制行為的人士。律政司一方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他表示,這次禁制令只限制在港人士,不管市民是否知道禁制令的存在,傳播該歌曲的人,就需負上法律責任。若明知禁制令的存在,仍傳播該歌曲的人,還會構成藐視法庭罪。

法官關注違犯禁制令的人士,同樣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或會造成「一罪兩審」。余若海回答指,由於目前從未出現有關行為,難以回答有關問題,但法律不容許同一行為被懲罰兩次,司法制度保障所有人有公平審訊。

余若海:新聞報道引用可豁免民事責任

該歌曲在2019年反修例事件期間廣泛流傳,歌詞內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亦多次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而非正確的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對中國國歌造成侮辱,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損害。

余若海指多項國際運動賽事播錯該歌曲為國歌,令該歌曲變得更普及,不少人使用偽名在網上傳播該歌曲。這次禁制令被告雖沒有指名道姓,但只要犯下禁制行為的人,就是違反禁制令的被告。法庭批出禁制令,有利適當行使司法工作,禁制令內容獲媒體廣泛報道後,相信大部分市民都會遵守,市民個人權利不會受到損害。若法庭不頒布禁制令,市民會繼續傳播該歌曲,增加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禁制令涉及國家安全,有關考慮不可被輕視,該歌曲或純音樂都可引起市民情緒,或達到侮辱國歌效果。

有新聞業者對禁制令表示關注,擔心報道時受影響。律政司早前回覆指,若法庭批准禁制令,將同意加入保障記者的豁免條款。余若海在法庭上也表示,新聞報道引用此曲,可豁免民事責任。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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