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智能卡實名制分階段實施

電話智能卡實名制分階段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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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將於9月1日生效,以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在指定時間內,所有由香港電訊商發出,並於本地用於人與人溝通的電話智能卡須在啓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

政府8月31日公佈,實名登記制分兩個階段實施。首階段電訊商須於明年2月28日或之前為實施實名登記完成相關設施及系統。在此期間,市民可以繼續按現時方式使用電話儲值卡,無須即時進行實名登記。

第二階段將於明年3月1日開始。屆時起生效的新的上台月費服務及發售的新的儲值卡,均須在啓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現行儲值卡用戶須於一年內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否則儲值卡便不能繼續使用。至於現時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除非他們轉台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否則無須向電訊商再作登記。

實名登記制將可堵塞現時電話儲值卡匿名性質的漏洞,協助執法機關偵查涉及使用這些電話卡的罪案,並加強保障電訊服務的健全及通訊網絡的安全,維護社會治安。

按規例,個人用戶每人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不多於10張電話儲值卡,企業用戶則最多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25張電話儲值卡,而上台服務計劃卡沒有登記數量限制。

 

編輯:S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