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
遙距開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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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遙距開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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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第五波疫情來襲,社區先後出現Omicron及Delta兩種病毒的隱形傳播鏈。立法會今日(19日)舉行會議,辯論2項分別根據基本法第75條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該2項議案由立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動議,關乎授權立法會會議或委員會會議在指明的期間內,可按照《議事規則》,藉立法會決定的方式遙距進行,最終獲大會通過。

決議案並非永久實施

李慧琼強調,通過決議案不代表立即啟動遙距開會,只是作出應急安排,亦相信大會主席及委員會主席在運用權力時,會非常審慎,亦受公眾監督,而決議案並非永久實施,設有日落條款,直至今年12月31日。

確保立法會憲制職能不受影響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表示支持,指立會會議關係到經濟民生發展,議案建議大會、財會和內會都可在有需要情況下改為遙距,若香港疫情嚴重,或有人為騷亂,例如2019年時立法會大樓被大肆破壞的情況再發生,會議都可遙距照常進行,確保立法會憲制職能不受影響。

經民聯梁美芬表示,前年不少立法會會議因疫情需要延期。收到市民投訴,認為授權會議遙距進行,符合公眾利益。相信議員會有制約,在需要時才會遙距開會。

編輯:Yu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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