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向全港學校發出信函,通告由2月24日起推行校內「疫苗氣泡」,除不適合接種者外,所有幼稚園、中小學、補習學校的職工及訪客,均須至少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方可進入。
學校直接僱用人員須在4月21日前打足兩針
「疫苗氣泡」列明,所有由學校直接僱用的教學、非教學人員,若只接種一劑疫苗,須在4月21日前,完成接種兩劑新冠疫苗。豁免人士仍須每3天進行一次檢測,且必須透過非自行採集的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進行。
雖然有關「疫苗氣泡」安排不適用於學生,但教育局呼籲,適齡學生盡快接種疫苗,以加強對自身及其他人的保護,日後亦可有更多機會參與學習和課外活動。
未接種疫苗的僱員或面臨學校處分
發言人強調,到時所有未接種疫苗的學校僱員,將不獲准於非暫停面授課堂期間,參加任何線上或校外教學等工作。學校管理層有責任按《僱傭條例》及《資助則例》處理員工的紀律事宜。政府現正提升防疫移動程式「安心出行」及掃描驗證二維碼的應用程式,以方便處所查核到訪者接種疫苗的情況。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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