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食店禁同行取名「大牌檔」
飲食文化竟變侵權案 判決影響全國

南京食店禁同行取名「大牌檔」
 飲食文化竟變侵權案 判決影響全國 南京食店禁同行取名「大牌檔」 與港無關 這侵權案勢影響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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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大牌檔」(又稱大排檔)文化出自香港,但內地卻有一宗侵權案隨時影響全國的「大牌檔」!

要求賠償經濟損失支出200萬元

內地傳媒報道,案件由合肥知識產權法庭第三法庭處理,經營「南京大牌檔」品牌的原告南京大惠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惠公司」)認為「大牌檔」是其註冊的商標,他人不得使用。被告為巢州大牌檔飯店的門店和實際經營者,認為「大牌檔」是通用語,不應被註冊為商標,故使用「大牌檔」不構成商標侵權。

據報大惠公司向巢州大牌檔飯店的門店和實際經營者索賠200萬元,又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立即停止在其經營的餐飲門店及其運營的線上平台使用「巢州大牌檔」、「巢州大牌檔」等與原告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要求被告在報紙顯著位置「連續30天刊登澄清聲明,消除影響」,連帶賠償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支出共計200萬元。

原告的依據主要包括:「南京大牌檔」是原告主營的餐飲品牌。第一家店面於1994年成立,是充滿民俗特色、經營南京地方傳統美食的中式餐飲連鎖品牌。原告認為,原告在多個類別上申請有多枚「大牌檔」、「大牌檔」、「南京大牌檔」、「南京大牌檔」等商標,對所述商標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依法應受保護。各被告使用「巢州大牌檔」、「巢州大牌檔」等被控侵權標識,構成對原告涉案商標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被告:「大牌檔」是行業通用詞

巢州大牌檔稱,其沒有侵犯「南京大牌檔」商標權的意圖,原告所註冊的「大牌檔」,自身就是行業通用詞,本身不能註冊為商標,就此證明「南京大牌檔」及「大牌檔」即為弱保護商標。兩家餐飲企業在餐飲種類、菜品特點上並無任何關聯的聯繫。

巢州大牌檔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今年4月份制定的《餐飲行業商標申請與使用指引(試行)》第四條明確「大排檔」屬於餐飲上的行業通用詞,「南京」也是行政區劃,沒有第二含義。因此「南京大牌檔」、「大牌檔」不應該成為註冊商標,即使成為註冊商標,「大牌(排)檔」在餐飲上屬於通用名稱,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原告無權禁止他人合理使用。在4月28日的庭審現場,控辯雙方僅陳述觀點、出示了證據,尚未展開辯論。

據了解,巢州大牌檔並非唯一一家被索賠的餐飲企業。在另一份案號為2022皖01民初496號的立案材料里,大惠公司起訴了合淝大牌檔及其運用者合肥金蓮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蓮花公司」),索賠300萬元。本案尚未開庭。全國範圍內,工商部門登記在冊含「大牌檔」字樣的餐飲企業有400餘家。本案的判決結果將影響到這些企業是否涉嫌侵權。

源於香港小販發牌制度 廣東地區受歡迎

大牌檔是源於香港在十九世紀中葉設立的小販發牌制度而出現的一種食肆,規定合法擺賣及經營熟食的小販必須在當眼位置展示牌照。這類在街頭露天經營熟食的大牌檔,深受中下階層歡迎,成為香港飲食文化重要組成部分,後來在廣東地區也成為一種很受歡迎的街頭露天食肆。

編輯;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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