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死刑當日才通知
日本2死囚告政府違憲

執行死刑當日才通知
 日本2死囚告政府違憲 日本以絞首方式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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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以絞殺方式執行死刑的日本,定於行刑當天前約1至2小時才會告知受刑人,2名死囚認為這種做法違法違憲,向大阪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控告日本政府並要求賠償2200萬日圓。

死囚:無法面對自身即將死亡

據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兩名原告死囚主張,法律未有規定在「執行死刑當天」才能告知受刑人,現時這種臨時通知方式,使死囚在伏法前沒有時間與律師會面或提出異議,違反憲法31條應保障適當程序的規定;強調這種令人無法「面對自身即將死亡」的方法相當殘酷,即使是死囚,也沒有義務接受「違法」的死刑執行程序,要求日本政府改為行刑日前告知,並向政府求償。

1975年仍是行刑前一天告知

據了解,日本於1975年左右,執行死刑會是在前一天告知當事人,讓死囚可先與家人見面、寫遺書等,但曾有死囚在接獲通知後自殺。為確保當事人的心情安定,其後改為行刑前1、2小時才通知,不過官方未有留下「為何變更做法」的詳細紀錄。

法務省說,前一天通知受刑人將執行死刑,可能會帶給當事人很大的痛苦,因此當日告知是不得已的做法。而原告方面主張,現在監視器等科技很容易防止自殺,沒有必要在死刑當天才通知。律師指「死刑犯每天都活在恐懼中,深怕這就是他們的最後1天……非常不人道」。

訴狀中指出,美國所有仍有死刑的州,都是提早通知受刑人,列如奧克拉荷馬州在執行死刑35天前通知,受刑人可先與家人見面、提出死刑見證人、選擇最後一餐等,在死囚權利上有明確規範。

人權組織長期批評 但社會普遍支持死刑

國際特赦組織」等人權組織長期批評日本政府的死刑做法,但日本的死刑通常與殺人罪有關,絕大多數日本人也都支持維持死刑制度。根據2014年日本政府民調,支持死刑的日本民眾高達80%。日本去年未執行死刑,為2011年後首次出現的現象。今年至今,當地也尚未有死刑犯遭處決。日本法務省指出,日本目前尚有112名待行刑死囚。

編輯:YS CH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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