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港潛逃判藐視法庭罪成
官斥許智峯無悔意囚3年半

離港潛逃判藐視法庭罪成
 官斥許智峯無悔意囚3年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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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在保釋期間潛逃海外,並宣佈「流亡」,早前被律政司加控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已裁定許智峯罪成,批評許智峯妨礙司法公正,今日判處許監禁3年半,再斥他無悔意。

屬有計劃犯案 對法庭不尊重

據了解,許智峯於2020年11月聲稱要到丹麥「外訪」,當時他聲稱有回程機票,承諾會返港受審,在法庭批准下獲警方發返護照讓他短暫離港,但許智峯離港後於社交媒體宣佈「流亡」海外。協助他離港外訪的丹麥政界人士Anders Storgaard在社交媒體承認外訪屬虛假,目的是讓他可獲發還護照離港。

陳慶偉裁決時表示,雖然許智峯提供哥本哈根的回程機票,但其社交平台帖文可見他有意離港,之後亦無視警方或法庭傳票,同時向警方提供不正確資料,屬有計劃犯案,對法庭不尊重,故裁定許智峯罪成。

編輯: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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