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開班」煽惑他人製造臭氣彈等
30歲天水圍中學化學老師被捕

1 年前
涉「開班」煽惑他人製造臭氣彈等
 30歲天水圍中學化學老師被捕 一名天水圍中學教師被捕,涉煽惑製造硫化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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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水圍一間中學任教化學的教師,今年10月中在連登討論區發佈煽惑他人製造毒氣以及其他武器的言論,更講述製造硫化氫的方式及其用途,包括製造臭氣彈及毒死他人。警方留意相關帖文後,網罪科昨日(3日)拘捕一名30歲男子,並檢約1.8公斤化學合成物。

另曾發帖教製造火燄發射器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鄭澤仁總督察表示,警方於10月中在連登發現一則帖文發佈,內容有關製造能釋出高毒性、易燃及帶有強烈臭味氣體硫化氫,文中更列舉其多個用途,當中包括製造所謂臭氣彈或燃燒導致爆炸,甚至提供一條方程式,去製造一些高濃度硫化氫去毒死他人。貼文者圖文並茂解釋製造硫化氫所需原材料、份量、混合比例以及工序,並且以表列方式列出不同濃度硫化氫對人體能造成不同程度傷害,意圖煽惑他人或公眾製造以及使用些種高毒性氣體。警方調查期間同時發現有關貼文者曾於2019年7月,發佈另一則煽惑他人製造一些所謂火燄發射器帖文。

於校內實驗室取得相關材料

網罪科經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名30歲姓李本地男子,懷疑發佈相關帖文,並於昨晨在屯門區以「涉嫌煽惑他人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罪」,拘捕報稱在天水圍一中學任教的化學老師。警方相信有人利用職務之便,於校內實驗室取得相關材料製造硫化氫,並將步驟及成果記錄及拍照上載到討論區。警方在行動中檢獲兩部手機,一部手提電腦及1.8公斤化學合成物。被捕人現正扣查,調查仍持續,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指任何人煽惑他人干犯罪行會被判該罪行最高刑罰,而意圖損害而使用有害物品罪會被判監禁3年。被捕人更有機會干犯2019年高等法院頒下之臨時禁制令,禁止他人於互聯網平台或媒介上發佈任何訊息,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禁制令現時仍有效,違令者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行業生產標準》資料,硫化氫化學分子式為H2S,是一種無色、可燃、比空氣略重的氣體,具臭雞蛋氣味,有時存在於油氣開採和氣體加工的流體中。硫化氫是強烈神經毒物,吸入一定濃度會導致受傷或死亡,並可循多個途徑導致爆炸。

編輯:C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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