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鱷魚昨日驚現元朗八鄉錦上路近蓮花地一帶,令附近居民嚇破膽。警方接報後與漁護署工作人員到場部署,最後成功捕獲鱷魚。漁護署指,鱷魚身長約2米重約35公斤,已送往海洋公園接受檢查和護理,初步鑑別為雌性暹羅鱷,屬於瀕危物種。
鱷魚被送往海洋公園接受檢查和護理
事發在昨日中午12時許,一名女居民報案指,屋苑內有一條約1米長的鱷魚。下午5時許,護署人員在一個鐵皮屋單位內成功捕獲鱷魚,用膠布綁起鱷魚的嘴部及四肢,抬上車載走。
警方解封現場後,在鱷魚出沒的單位內,亦發現有人飼養雞及豬等動物。消息指,警方會調查有無人非法飼養動物,漁護署亦正尋找安置鱷魚的地方。
漁護署回覆傳媒查詢表示,該條鱷魚已被送往海洋公園接受檢查和護理,初步鑑別為雌性暹羅鱷,身長約2米,重約35公斤,署方強調暹羅鱷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物種。
野生的附錄I動物物種的商業貿易已被禁止,署方不會發出許可證,所有鱷魚均屬《公約》附錄I或II的物種,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除法例另有規定外,凡進口、從公海引進、出口、再出口或管有列明物種的標本,不論屬活體、死體、其部分或衍生物,均須事先申領署方發出的許可證。
漁護署提醒巿民,在沒有相關許可證或未獲豁免情況下進出口或管有鱷魚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00萬元及監禁10年;署方會與相關部門保持聯繫。
專家相信鱷魚很大可能是非法飼養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領養部幹事黃朗研表示,香港並無原生鱷魚,相信很大可能是非法飼養。漁農界立法會議員何俊賢表示,在香港養鱷魚並不合法,警方需盡快尋找鱷魚的飼養地及飼養者,並查清楚來源。
何俊賢表示,飼養野生動物的行為不是零星個案,引入外來物種有可能影響香港生態。他希望政府檢視法例,並加強對飼養野生動物的規管及刑罰。
據悉,連同本次時間,香港20年來共發現5條鱷魚。早在2003年,在香港元朗南生圍山貝河就曾發現鱷魚,這個「不速之客」被取名貝貝。貝貝被漁護署捕捉後,獲安排在濕地公園的「貝貝之家」生活,而香港上一次發現鱷魚是2019年。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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