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垃圾徵費須循序漸進?
黃錦星:一年半準備期合適

落實垃圾徵費須循序漸進?
 黃錦星:一年半準備期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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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近16年的垃圾徵費終於落實,對於政府將設立18個月準備期,暫未落實正式生效日期,有環保組織質疑要再等一年半是「匪夷所思」,環境局長黃錦星回應指並非「落實無期」或形同虛設,認為設準備期是合適,強調要循序漸進讓大眾適應,目標是於2023年實施。

香港特區立法會三讀通過的垃圾徵費草案,提出日後市民棄置家居垃圾須購買指定垃圾袋,設3公升至100公升等9種容量,以每公升0.11港元徵費。具體收費方面,若3人家庭每天用一個10公升垃圾袋計,即每月要付約33港元;工商垃圾則以重量來計算。

政府表示,會設至少18個月準備期,之後再落實正式生效日期,而條例生效後首6個月為適應期,執法人員主要以警告為主,針對嚴重及屢勸不改的個案才會作檢控。

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在電台節目表示,香港早在2005年已開始討論垃圾徵費,今次通過法例是「昨日條例、今日生效」,但要再用一年半準備期教育市民正確棄置垃圾是匪夷所思,對條例何時生效感到擔心。何漢威又指,當局提出明年「減廢4成」的目標落空,人均垃圾量不跌反升,現時問題很嚴重。

黃錦星在電台節目回應,稱由於安排細節較複雜,初步傾向在條例生效適應期內,向全港住戶免費派發垃圾袋,強調要循序漸進讓市民、垃圾收集商及物業管理人員適應。他又強調「減廢始於當下」,呼籲市民毋須等垃圾徵費正式實施才減廢。

 

編輯:S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