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涉嫌偷渡離港赴台灣的12名港人,在內地水域被捕,10人先後被押送回港,剩下與鄧棨然因涉組織偷渡罪的喬映瑜,於內地分別被判監2至3年,後者周一(22日)終刑滿返港,早前被指「失去音訊」的鄧棨然仍留在內地服刑。
12名港人犯案時的年齡介乎16歲至31歲,12人分別為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黃臨福及喬映瑜,當中10人已先後被押送回港,除李宇軒的案件被分拆處理外,其餘所有人均被加控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6人還柙至今年7月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認罪。
喬映瑜被內地法院判囚兩年
根據《新華社》報導,庭審披露鄧棨然及喬映瑜準備偷渡前期已與「上家」商議偷渡計劃,並安排組織策劃偷渡。鄧棨然購買快艇,並獲安排學習基本駕駛快艇,負責駕駛涉案偷渡快艇;喬映瑜則負責與其他涉案人員聯絡,最終於內地分別被判監2至3年。
家人指鄧棨然「全無音訊」
31歲的鄧棨然因「12港人案」被內地法院裁定判囚3年,刑期最重的他預料於2023年8月出獄。有報導指自從他被送往廣東省從化監獄服刑後,家屬一直每月定期寄信至獄中及匯款給他作生活費,但鄧棨然的弟弟向媒體表示,鄧家今年初寄出的信件都被退回,他們後來重寄同一封信,卻第二度被退回港,信封上標註「無人領取」,自今年2月以後也再沒收到鄧棨然獄中來信。
編輯:C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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