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用地暫訂為未決定用途
長春社:發展不確定仍存在變數

9 個 月前
粉嶺高球場用地暫訂為未決定用途
 長春社:發展不確定仍存在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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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9月收回粉嶺高球場其中32公頃用地擬改建公屋,城規會經閉門審議後,決定接納規劃署建議,將粉嶺高爾夫球場的9.5公頃建屋用地,暫時由「住宅(甲類)」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表示,城規會的法定程序雖暫時完結,但尚未知會否有團體因應有關結果,採取司法覆核等法律行動,認為仍存在變數。

餘下約22公頃的土地用途維持不變

據城規會公布,餘下約22公頃的土地用途維持不變,按原建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保育暨康樂」地帶。土木工程拓展署將重新檢視公營房屋的設計布局、樓宇高度和發展密度。城規會稱,明白建議的爭議性,故此在詳細考慮6787份申述和51份意見、五場聆聽會約190名出席人士的口頭陳述,以及規劃署和相關部門的意見和回應,並在昨日(7月24日)下午進行討論後作出決定。

對於高球會日前入稟高院,尋求法庭推翻環評結果,並要求本案裁決前暫時擱置有關環評決定。城規會指,留意到球會的司法覆核,正如政府新聞公報指出這不會影響城規會推進法定規劃程序。城規會認為,將擬建屋用地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先讓土拓署重新檢視建屋布局等,獲環保署署長批准後再由規劃署按獲批方案向城規會建議合適的住宅用途標示和發展參數,較現階段維持高密度發展的「住宅(甲類)」地帶,更為穩妥。

城規會最後指出,任何土地供應方案都會對某些市民或群體造成不同程度影響。上述建議已在不同訴求之間作出平衡,希望能得到社會和個別持份者或群體的支持和互諒互讓,共同解決土地房屋問題。城規會將建議修訂供公眾查閱並在隨後三個星期內接收進一步申述,並在作出決定後於11月底法定期限屆滿前把草圖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核准。

吳希文:若球會勝訴或毋須再走一次環評程序

長春社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在港台節目上表示,城規會的法定程序雖暫時完結,但事情發展仍有不確定因素,要視乎有否公眾或團體再採取法律行動,認為仍存在變數。

對於高球會因應高球場的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吳希文指若球會勝訴,政府可能要重新做環評報告。但環評條例上月底時有所修訂,50公頃或以上的土地發展才要做環評報告,由於高球場用途只有32公頃,在修訂條例下,政府或者毋須再走一次環評程序。

被問到是否認同球會的司法覆核質疑當局未有充分諮詢,吳希文指,在一般公眾理解下,入稟狀的質疑屬於合理質疑,但法庭的處理可能會不一樣。他提到,以往只有少數民間團體法律挑戰成功,部分發展工程由於有法律程序而受到拖延,例如當局曾指港珠澳大橋工程拖延9個月,但高球場的發展性質不同,影響時間要視乎情況而定。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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