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取消強積金對沖新安排
讓僱主夠時間在專項戶口儲錢

羅致光:取消強積金對沖新安排
 讓僱主夠時間在專項戶口儲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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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新方案出爐,將專項戶口與資助金額脫鈎,每年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開支少於50萬的僱主,在生效後首3年解僱員工只須承擔最多3000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安排能讓僱主有足夠時間在專項戶口儲錢,而取消強積金對沖生效前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仍可對沖,而生效後首日起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額,就是由零開始。

政府提出了取消強積金對沖最新方案,會將專項戶口與資助金額脫鈎,取消對沖首9年僱主每年支付的遣散費及長服金首50萬元會設封頂金額,餘下的款項由政府支付。羅致光表示,在生效前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仍然可以對沖,只是不能對沖當日生效後開始累積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可能付出的金額才不能對沖,由首天開始,有關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金額有可能從零開始,所以首數年每個個案的金額可能很低。

羅致光表示,希望優化的新方案,可讓僱主更清楚明白、預先了解可獲資助的金額,並聚焦支援中小微企。

被問到首3年企業每裁員一人,僱主最多補償3000元,企業的承擔是否太少。羅致光指,在首3年以3000元為上限,是期望在措施生效初期,能為僱主提供更多協助,稱金額不算特別低,同時政府亦給予時間,讓僱主在專項戶口儲錢。他相信,經過一段時間後,僱主對措施有所掌握,措施衍生的困難和政府的資助比例將下降。

至於檢討《僱傭條例》有關「4-18」連續性合約的規定,羅致光指,當然會用2015年的討論作基礎,相信會有兩個討論方向,一是在4星期內做滿72小時,未必要符合連續4星期,或每星期做滿18小時的要求;二是對於4星期內未能做滿72小時的自由工作者,可否按比例在法例上保障員工。他相信,僱主及僱員要保持互諒互讓精神繼續探討,重申政府目前並無立場。

記者:K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