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隧收錯錢事件因沒清除舊有指令
服務商職員疏忽導致不涉刑事成份

4 個 月前
西隧收錯錢事件因沒清除舊有指令
 服務商職員疏忽導致不涉刑事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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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施「三隧分時段收費」首個工作天早上,西隧使用新收費系統時出錯一度收錯隧費,歷時超過1小時。運輸署表示,調查顯示事件因隧道費服務商職員疏忽導致錯誤,警方調查後發現事件不涉及刑事成分。

署方表示,當日隧道費服務商發現收費表由早上10時02分起出錯,到11時04分更正至正確的分時段收費表。警方主動介入調查事件,指負責系統的職員為分時段收費實施而進行更新收費表時,過程中沒有即時清除一項舊有指令,在星期一上午10時02分,另一名負責營運的職員當進行日常運作批核時,錯誤一併批核該舊有指令,以致分時段收費表被舊收費表取代,因而錯收隧道費。

運輸署表示,已在星期三召見隧道費服務商管理層,表達對事件的強烈不滿,而服務商亦按運輸署指示採取即時措施,加強監察系統的正常運作,防止系統被干預,以及作出內部懲處,包括對相關人員作書面警告及終止主管人員的職務。

另外,運輸署亦會安排獨立審計,檢視服務商的系統操作流程,以及已經在系統操作關鍵流程中加入須取得運輸署許可的雙重認證,以確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運輸署又指,已收到隧道費服務商的報告,正詳細檢視調查報告的內容,會要求服務商作進一步改善。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這是很大的錯誤,當局很緊張,但強調收費系統沒有結構性問題,基於服務承辦商有疏忽錯誤引致,因此會加強相關管控措施,包括涉及收費關鍵程序時,必須要得到運輸署的同意才可執行。

林世雄表示,當局會與服務承辦商再討論需要加強的措施,以免類似事情再出現,未來亦要定期檢核,絕不能掉以輕心。被問到是否要加強對外判承辦商的監督,他指出外判服務及工作予承辦商,但責任仍在部門,政府的監察是必須及要到位。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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