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看來屬機密事項資料或違法
林定國:主要針對公職人員放流料

1 個 月前
披露看來屬機密事項資料或違法
 林定國:主要針對公職人員放流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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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繼續審議有關《基本法》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草案將「非法披露看來屬機密事項的資料」列為罪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解釋,相關罪行涵蓋公職人員發放假消息,以免公職人員有可能會引起社會動亂。

多名議員關注條文中有關「非法披露看來屬機密事項的資料」,包括「看來」有何客觀標準、如何才違法、會否與國家秘密造成混淆等。林定國指條文主要針對公職人員「放流料」,並以一個極端例子作解釋,如一名保安部門人員偽造文件,並蓋上機密印章,「放流料」表示外國明天會派軍攻打香港,令社會不安,在有關情況下就會造成國家安全風險。

經民聯林健鋒關注,部分人可能為「搏眼球」或搏取利益,發放假資訊,引起社會恐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如果相關人士無危害國家安全的意圖,就不會墮入今次草案的法網,但不排除要負上其他刑責,例如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新民黨的葉劉淑儀關注,如果「放料」屬真實或對國家安全無造成傷害,是否在該條文下不屬違法。鄧炳強說,無論真或假都屬違法,但如果「放料」的程度達到國家秘密級別,可違反更嚴重的罪行。林定國表示,有關條文所針對會影響國家安全的「流料」,如果資料屬實,可觸犯非法披露國家秘密。

葉劉淑儀再舉例,如果公職人員放一些無傷大雅的「流料」,例如預算案派3萬元,令公眾空歡喜一場,是否不屬違法。鄧炳強說,雖然不違反該條文,但會違反其他條文如公務員守則等。

記者:Ce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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