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修例賦權符合公眾利益
再就「免針紙」提訴訟沒實質意義

1 年前
林定國:修例賦權符合公眾利益
 再就「免針紙」提訴訟沒實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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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免針紙」覆核案敗訴後,修例賦權予醫務衛生局局長,可宣告指定的免針紙無效。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有關做法是最符合公眾利益,合法、合情、合理,亦符合法律原則,並認為再有人提出訴訟已沒有實質意義。

林定國接受港台訪問時表示,有問題的「免針紙」會對公眾健康構成風險,拖多一日風險就更大,而不少涉案免針紙有期限,部分下月底到期,因此當局必須以盡快、果斷、最有確定性的方法處理事件,「先訂立後審議」修例是最合適的方法。

林定國:修例絕非反映政府不信任法庭

他又表示,政府修例賦權醫務衛生局局長,宣告指定的免針紙無效,完全符合法律原則及公眾利益,絕對是合法、合情、合理。他又指出,法庭今次的判決是好事,彰顯香港是法治社會,修例絕非反映政府不信任法庭。

林定國表示,修例後以「白紙黑字」寫明局長有權廢除「問題免針紙」,法庭當初認為要考慮的問題已經不存在,變成是學術性的問題。對於有人救覆核案再提上訴,他指變得沒有實質意義,相信法庭亦不會處理。他表示,司法資源非常寶貴,反問繼續糾纏在法律程序,對香港整體有何好處。

記者: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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