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外部勢力向法庭施壓

  • 黎智英
  • 黎棟國
1 年前
字體大小
AAA
分享

別人是負債纍纍,黎智英則是負案纍纍,而且即使已是階下囚,為了掙脫牢獄,仍然使勁出招,繼早前因為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來港為他打官司而引致人大常委釋法後,最新一招更直奔英國唐寧街10號,可見其背後力量是如何狡猾,詭計多端。

根據報導,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去信英國首相辛偉誠,要求「緊急會面」,商量「黎智英獲釋放的可行方法」。而辛偉誠則派了外交部印太事務國務大臣卓雅敏與律師團會面。辛偉誠的發言人更承認「向黎智英提供支援已有一段時間」。報導一出,果然引起軒然大波,外交部、特區政府接連讉責。接著,辛偉誠更在昨天(1月11日)到下議院接受議員質詢時,表明英國有權介入香港事務,又說英國會捍衛香港自由云云,政治介入之態十分明顯。

黎智英這一招看似是大招,卻並不聰明。人人都知道他被控的其中一條罪,就是《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如今他的所謂「國際律師團」無恥地央求英國首相出手營救,英方更直認過去已提供支援,這不是赤裸裸地坐實罪名嗎?

香港是法治之都,一直維持司法獨立,法庭是基於法律和證據裁決案件,不應受到任何干擾。如今英國政治介入,無非就是製造國際輿論,公然向法庭施壓,不尊重法律、法庭和法官,做法可恥,我們絕不能屈服!再說,若今日英國能這樣霸凌中國香港,隨意向法庭施壓,破壞法治,明天也可以這樣對待其他地方,這可不是大國所為。

還有一點特別重要的,也是我經常強調的,就是黎智英所觸犯的罪行,與他是所謂的傳媒大亨、第四權或者新聞自由,都沒有關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不能因為被告剛巧是傳媒人,就假設他不會犯案,更不能錯誤地認為如果法庭把他定罪,便等於損害新聞自由。在香港,新聞自由是受《基本法》保障的,這一點今天不會改變,往後也不會改變。

黎棟國 -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