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斥責美國制裁香港法官

5 個 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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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兩黨議員在上星期四(11月2日)提出所謂的制裁香港官員的法案(The Hong Kong Sanctions Act),在法案中點名49名香港官員、法官和檢控官等等,並要求美國白宮政府在法案通過的半年內對這49名官員實施制裁,事件可笑至極。

今次所謂的制裁法案,是美國政府想藉長臂管轄形式阻止香港執行法律,干預香港的司法獨立。美方多年來均以虛聲恫嚇的方式來干預他國內政乃是常態,所謂制裁本地官員的法案,亦並非首次出現。2020年美國白宮曾簽署《香港正常化總統行政命令》,制裁本港11名主要官員,包括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次美國國會再就制裁香港官員開會討論,特區政府態度必須強硬起來。

《香港國安法》第55條指出,有三種情況下,中央駐港國安公署會對國安案件行使管轄權:包括(一)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確有困難的;(二)出現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香港國安法》的嚴重情況的;(三)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的。

這即是說,如果所謂的制裁法案獲通過,意味本港法官及檢控官在處理有關案件時或有機會構成壓力,可能無法公平公正地處理國安相關案件。而制裁處理國安案件的法官及檢控官亦屬於「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那屆時或將被逼使用《香港國安法》第55條,將相關的國安法案件交由內地審訊。

美國政客一直在國際社會間抹黑《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的人權法治已是慣用伎倆。可笑的是,每當美國想要在一個國家佔有主導地位或發言權,他們便會用各種理由,例如「政治受逼害」、「人權受逼害」等未必符合事實的事來抹黑,肆意打著民主旗號搬出自己一套西方理論,強制其他地方接受美方「一套」。這就是美國政府一直向外宣稱最引以為傲的「民主」制度。

今次美國議員對香港使出恐嚇手段,特區政府必須嚴厲斥責,因為這不單阻礙香港法庭進行公平審訊與執法,更損害香港的形象。正如中聯辦發言人周日(11月5日)表示,美國政客「以港遏華」的圖謀和卑劣伎倆,「動搖不了我們堅定維護『一國兩制』和國家安全的決心。」

黎棟國(立法會議員、新民黨常務副主席) -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