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處理保持理性
免發生二次意外

  • 黎棟國
  • 車禍
1 個 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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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3月4日),大老山公路發生一宗令人震驚的致命車禍,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事源大老山公路上有一輛私家車與的士輕微碰撞,兩名司機隨即原地停在中線,打「死火燈」後便急忙落車「講數」。不幸的是,未幾一輛中型貨車高速駛至,不知甚麼原因收掣不及,「打保齡球」,先撞向私家車,再撞向兩名「講數」司機。事故中,私家車司機傷重不治;的士司機則受到嚴重的頭部創傷,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急救。涉事貨車司機因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被捕,正被扣留調查,相信會被檢控。

我們從網上流傳的行車記錄儀片段了解到,兩名司機在意外碰撞後下車,站在公路中線兩輛車之間理論。看來他們沒有意識到已身處險境,未有適時走到公路旁的安全地點,不幸被撞倒。

道路安全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這單發生在大老山公路的致命車禍,再一次提醒我們,生命無「take two」,每一次交通意外,都可能導致無法挽回的身體創傷,甚至失去生命。提高道路安全不僅僅是特區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責任,所有道路使用者,包括司機和乘客,也有責任,大家必須時刻警覺和防範。亡羊補牢,特區政府要重新檢視「道路使用者手冊」,找出不足和可以改善之處,特別是在發生交通意外時,司機和乘客必須做的「多步曲」,必要時,要在駕駛執照考試和駕駛改進課程加入必答題。

另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也要加大力度、持續不斷宣傳干犯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或嚴重受傷的刑責。法庭案例顯示,量刑是即時監禁,刑期至少2-3年,量刑不算輕,亦有案例顯示,在重大致命意外,涉事司機被控「誤殺」罪,判刑長遠14年。必須指出,涉事司機除了要負刑責外,亦要面對民事索償和吊銷駕駛執照。

涉及傷亡的交通意外一宗也嫌多,公眾教育是一項必須堅持,並且要不斷改善的工作。願大家共同努力,使香港成為交通安全地市。

黎棟國(立法會議員、新民黨常務副主席) - 2024年3月7日